国家间的避免双重税收协定

1996 年《俄罗斯联邦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在所得税和财产税方面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SIDN)在有德国投资公司的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外国投资者普遍享受了SIDN 带来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SIDN 提供以下福利:

  • l  如果在支付股息的公司中拥有符合条件的权益,股息支付可享受 5%的优惠税率:股息红利的接收者应当是实际有权获得股息收入的公司股东,并且拥有至少 10%的股份,且持股比例须不少于80000欧元或等值卢布;
  • l  免征利息税和特许权使用费,条件是此类收入的受益所有人拥有实际获利权。

 

需要注意的是,收款公司必须是德国公司纳税人,才适用从俄罗斯联邦向德国支付股息优惠预扣税率。有限合伙企业通常不能享受这一豁免(股份有限合伙企业除外),其预扣税率为 15%。

 

此外,为了确认对相关收入的实际获利权,德国收款公司必须在付款前向俄罗斯公司提供税务居住证明以及附有俄语译文的收入获利权确认函。需要注意的是,从相关部门获得的用俄德文版官方信笺开具的税务居民证明无需加注。

 

SIDN还对于其他类型的收入有特殊规定,如财产转让、就业、个人服务、养老金和其他收入。

 

为避免双重征税(俄罗斯和德国对相同收入/财产征税),协议规定了以下机制:

 

  • l  对于俄罗斯居民来说,在德国缴纳的税款可以从在俄罗斯缴纳的税款中扣除;
  • l  对于德国居民来说,在俄罗斯缴纳的税款可以从德国缴纳的税款中扣除,或者相关收入/财产可以在德国免税。

 

在有争议的双重征税或其中一国税务机关不正确使用 SIDN 的情况下,公司向两国的主管当局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在俄罗斯的主管当局是俄罗斯联邦财政部)。相互协商程序耗时长,且成本高昂,但在两国税务机关都声称对相同收入征税,而纳税人又无法适用避免双重征税机制的情况下,就出现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可能。

 

俄罗斯与大多数欧洲国家缔结的其他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也规定了类似的免税条款和奖励措施。但必须指出的是,许多协定(如与奥地利的协定),在MLI中进一步限制了已经适用或将要适用税收优惠范围的条款。MLI不适用于德国和瑞士。

 

最近的趋势是俄罗斯在与所谓的“过境管辖区”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条约中排除利息和股息豁免的政策。与塞浦路斯、马耳他和卢森堡的协定中已经排除了这些激励措施,预计不久将与瑞士就此问题进行谈判。就荷兰而言,各国未能就取消优惠达成一致,俄罗斯决定从 2022 年起退出该协定。

[1] 《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2016 年。